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格局中,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發(fā)揮著基礎性、先導性作用。但從整體上看,當前學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效果普遍不佳,尤其是在高中階段,主要表現在學生的內在學習動力不足和實踐供給缺失兩方面。
首先,學生學習動力不足。除選考高中思想政治學科的學生外,法治相關知識沒有納入高考范圍。在高考指揮棒的引導下,許多學生在課堂上學習法治相關知識的積極性不高。其次,法治實踐供給缺失。高中生法治素養(yǎng)的培育主要依靠課堂教學,受課堂時空的限制,實踐的機會十分匱乏,課堂教學與生活脫節(jié),教學內容難以轉化為行為習慣和內在的法治素養(yǎng)。再次,成效評價單一。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通常以紙筆考試為主,或者根本沒有考核評價,或者評價忽視了過程性與實踐性,缺乏導向性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》正式實施,多數高中法治教育的實效與法律的要求還有相當的距離。
青少年能否積極主動提升法治素養(yǎng)關鍵在于內生動力。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學將法治宣傳教育與學生自主自治管理融合推進,構建了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,有效提升了學生法治相關知識學習的內生動力,實現了學生法治素養(yǎng)和學校依法治校能力的雙重提升。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建設的內涵及設計依據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是指在學校黨委的統籌領導下,堅持學生主體地位,依托系統化的法治教育,模擬國家政治制度與司法制度的運行,遵循法律及約定的校園規(guī)則,建立起學生的自主治理體系,真實解決學校有關學生的治理制度構建與執(zhí)行、學生自治機構運轉、學生權利救濟等實際問題,是一種能夠同時提升學生法治素養(yǎng)、規(guī)范校園行為、化解矛盾糾紛、保障合法權益的校園治理形態(tài)?!靶@法治社區(qū)”將法治精神、規(guī)則意識與治理實踐深度融入學生校園生活的方方面面,形成“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校園氛圍。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構建法治教育的自主—自治—自覺閉環(huán)鏈路。學生具有用法律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的需求、參與學生自治機構任職的需求、基于法律職業(yè)理想發(fā)展的需求,以及遭遇不公正待遇時通過合理途徑尋求權利救濟的需求。這些需求,能夠有效激發(fā)學生自主學習法治知識的內生動力,同時學生掌握的知識又能在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中得以運用。通過解決校園治理、自治運行、權利救濟等實際問題,讓法治實踐產生真實效力;而學生自主解決問題的過程,本身就是參與校園自治的實踐過程。在自主學習與自治實踐的基礎上,學生能切實感知法治知識的實用價值,深化對法治價值的認同與認知,內化提升學生法治素養(yǎng),進而激發(fā)進一步學習法治知識、參與法治實踐的新需求,最終形成“自主—自治—自覺”的素養(yǎng)生成閉環(huán),實現法治素養(yǎng)的螺旋上升。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是學校保障學生基本權益的內在要求。學生作為校園治理的重要主體,其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(jiān)督權的充分保障,是校園治理現代化的核心要義之一。在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的設計框架中,學生權益保障深度融入校園治理實踐:校園規(guī)則的制定環(huán)節(jié)要征求學生意見,確保規(guī)則契合學生實際需求;學生自治機構的組建與運行,學生代表大會、學生法庭、學生違紀處罰審查委員會等組織,均由學生自主報名、民主選舉產生;學生監(jiān)督委員會,讓學生監(jiān)督治理過程、提出改進建議。這種參與式全過程的權益保障模式,真正讓學生從校園治理的“旁觀者”轉變?yōu)閰⑴c者和受益者。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為學生法治實踐提供了豐富資源和平臺?!靶@法治社區(qū)”為學生搭建具象化的法治實踐平臺,多元資源有效支撐學生從知法向用法轉變。校園治理規(guī)則的制定環(huán)節(jié),讓學生親身參與立法式實踐;學生會、學生法庭、學生調解委員會等機構,讓學生在崗位中體驗“司法”流程;學生可依托相關機構解決與學校管理部門、學生之間的糾紛和爭議,真實解決校園問題,在實踐中驗證法律知識的應用價值。這些資源均根植于校園日常,能有效彌補校外法治實踐在時間、空間與參與深度上的限制,為學生法治實踐提供穩(wěn)定支撐。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的運行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的有效運轉,需要依托科學完善的規(guī)則體系、權責清晰的自治機構、分層多元的教育模式和導向明確的評價機制。
以民主程序構建學生參與式規(guī)則體系。學生治理規(guī)則是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運行的“根本遵循”,其制定過程充分體現“學生主體、民主參與”的原則。在規(guī)則制定初期,學校圍繞學生榮譽認定、違紀處理、糾紛調解、權利救濟等方面,通過座談會、校長信箱等方式廣泛征求學生意見。意見征集結束后,規(guī)則草案提交學生代表大會審議,只有當贊成票超過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時,規(guī)則方可通過。
截至目前,學校已形成以六類規(guī)則為支撐的治理體系:《衢州一中學生榮譽系統》明確榮譽類別、評選標準與積分規(guī)則,將法治實踐表現納入榮譽評價;《衢州一中學生違紀處罰實施辦法》堅持“教育與懲戒結合”原則,細化違紀行為界定、處理流程和權益救濟途徑;《衢州一中學生調解委員會組織和實施辦法》規(guī)范調解范圍、程序與效力;《衢州一中違紀審查委員會組織和實施辦法》明確審查委員會組成、審查權限、步驟與監(jiān)督機制;《衢州一中學生法庭異議起訴、審理實施辦法》設定法庭受理范圍與審理程序,模擬司法審判流程;《衢州一中學生司法考試實施辦法》確定考試內容、合格標準與任職資格掛鉤機制,為學生自治機構選拔專業(yè)人才。這些規(guī)則的制定與實施,既保障了校園治理的法治化,也讓學生在“參與立法”的過程中深化對規(guī)則的認同。
以差額選舉搭建學生自治的治理架構。學生自治機構是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的“執(zhí)行主體”,其組建與運行堅持“黨委引導、學生自主”的原則。機構組建環(huán)節(jié),先由學校黨委和團委根據治理需求,通過“提名調研+差額選舉”產生成員。過程中,學校黨委領導,團委負責實施,根據學生報名情況,征求班主任、學科教師和學生代表意見,進行初選;隨后以年級為單位通過“個人演講+現場答辯”環(huán)節(jié),由學生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,差額比例不低于1∶1.4,候選人情況在校園內公示3天,無異議后提交學生代表大會選舉。學生會成員、學生法庭法官團隊成員、學生調解委員會成員、學生違紀審查委員會成員、學生監(jiān)督委員會成員均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。
目前,學校已建立五個治理機構:學生會聚焦“日常管理與活動組織”,負責統籌校園文化活動,開展日常紀律巡查,及時反饋學生對學校管理的意見;學生調解委員會負責“糾紛化解”,針對學生間的生活矛盾、交往沖突等,依據法律精神與校園規(guī)則進行調解,出具調解書,目前學生調解委員會已先后調處學生之間糾紛73件,有效維護了校園的和諧穩(wěn)定;學生法庭承擔“權利救濟”職能,對學生與學校部門之間的異議、榮譽評選異議、違紀處罰異議進行審理,由學生法官主持庭審、學生律師代理訴求,目前學生法庭受理異議起訴18件,撤銷、變更原決定8件;學生違紀審查委員會負責學生違紀的認定審查,學校政教處提供學生違紀事實、證據及違紀處理建議,審查委員會需要開展調查取證,根據需要還可以組織聽證會,最終依據規(guī)則作出處罰決定;學生監(jiān)督委員會組織學生對其他治理機構成員進行監(jiān)督,每學期組織對治理機構工作成效進行評議。五個治理機構相互配合,讓學生在參與治理中提升責任意識與法治思維。
以分類教學構建知行合一的培育體系。系統化法治教育是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的“養(yǎng)分供給站”,衢州一中針對不同學生群體的需求,構建“課內基礎+課外拓展+專業(yè)賦能”的分層教育模式,實現法治知識傳授與實踐能力培養(yǎng)的有機結合。
課內通識教育層面,學校整合高中思想政治課的法治內容,面向全體學生進行通識教育,思政課教師結合學生法庭審理的真實案例,在課內組織學生學習高中思想政治課教材《政治與法治》和選擇性必修教材《法律與生活》。
課外拓展教育層面,學校開設“法治校園專題選修課”,利用每周社團活動時間,針對自治機構成員開展針對性培訓:對學生法官,重點培訓法庭審理流程、法官職責和相關法律;對學生調解員,側重講解溝通技巧、調解協議撰寫規(guī)范和法理學基礎知識;對學生律師,強化代理流程、法庭審理流程和權益保護知識。培訓采用“案例教學+模擬實操”的形式,邀請思政課教師、專業(yè)律師、法官擔任指導教師,帶領學生模擬庭審、演練調解,提升實踐能力。
專業(yè)賦能教育層面,學校定期舉辦“法治校園專題講座”,每學期邀請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進校園,圍繞“青少年權益保護”“校園糾紛解決途徑”“法律職業(yè)認知”等主題開展講座,拓展學生法治視野,也為自治機構運行提供專業(yè)支持。
以多元激勵構建過程與結果并重的評價體系。法治宣傳教育評價是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的導向標桿,學校通過“能力考核+實踐認證+榮譽激勵”的多元評價方式,將學生的法治相關知識學習與實踐表現量化為可衡量的指標,激發(fā)學生參與法治實踐的積極性。
能力考核方面,設置學生司法考試,面向全體學生,考試范圍覆蓋高中教材和學校規(guī)則。大賽按成績劃定等級,前10%為優(yōu)秀,頒發(fā)獲獎證書并給予5分榮譽積分;前60%成績合格是學生入團、評優(yōu)評先、綜合素質評價優(yōu)等的前置條件,同時成績合格者可獲得學生法官、學生律師、學生違紀審查員、學生監(jiān)督員任職資格,并給予3分榮譽積分。
實踐認證方面,對主持學生調解、參與學生法庭審理、負責學生違紀審查的學生,需要在最終形成的專業(yè)文書上手寫署名,作為學生高中階段法治實踐經歷的證明,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實踐活動板塊,確保學生的法治實踐“有痕跡、可追溯”。
榮譽激勵方面,每年從自治機構任職學生中評選30%為優(yōu)秀學生干部,給入選者頒發(fā)證書和5分榮譽積分;同時,對學生的榮譽積分進行學期統計,積分排名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確定的核心依據,形成“學習—實踐—評價—激勵”的閉環(huán)結構,推動學生法治素養(yǎng)持續(xù)提升。
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實施成效
經過六年的改革實踐,學校學生榮譽評選獲獎覆蓋面由15%提升至83%。榮譽評選、違紀處罰都做到有理有據、公平公正。學校入選“浙江省首批清廉學校建設示范?!?,法治精神、法治觀念已深入人心,師生關系更為和諧,真正實現了學生在實施過程中感受公平和正義,在實際參與中提升法治意識和參與能力。
提升校園法治化水平。近年來,隨著社會不斷發(fā)展,學生群體愈發(fā)表現出新的特征,學習獲得感更為多元,特別是對自我觀念、主體意識和公平公開有著直接的價值追求。
激發(fā)學生學習動力?!靶@法治社區(qū)”建設既解決了學生在校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,又為學生提供了實踐的平臺,真學真用真有效,真正提升了學生學習法治知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,一個表現就是校園司法考試的報考人數逐年上升。
形成校域大思政格局。以往思政課有法治教育的使命,學校德育部門有學生管理和法治教育的職責,兩條線條塊分割、各自為政。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建設”踐行了全員育人理念,突出思政課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關鍵課程,融合校域內規(guī)則的制定和實施全過程,構建思政學科內外協同的大思政育人格局,打破了條塊分割、各自為政的現狀。
(諶濤 作者系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學副校長)
《人民教育》2025年第21期,原標題為《“校園法治社區(qū)”:普通高中法治宣傳教育的新探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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